一、学院介绍
电子信息与光学工程学院 拥有光学工程首批国家重点学科一级学科1个,天津市重点学科2个(光学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博士学位授权点3个(光学工程、光学、电子科学与技术),博士后流动站2个(光学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科学硕士学位一级学科授权点4个(光学、光学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
二、招生信息
085400电子信息(参考2024年)
01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
考试科目: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302数学(二)
④807电子综合基础
复试细则公布最终招生计划:26人。
02通信工程
考试科目: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302数学(二)
④806通信综合基础
复试细则公布最终招生计划:7人。
03集成电路工程(全日制、非全日制)
考试科目: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302数学(二)
④807电子综合基础
复试细则公布最终招生计划:全日制12人,非全日制8人。
04光电信息工程
考试科目: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302数学(二)
④804光学
招生人数:
复试细则公布最终招生计划:23人。
三、参考书目
804光学
赵凯华,光学,高等教育出版社
806通信综合基础
曹志刚《现代通信原理》
郑君里《信号与系统》
807电子综合基础
《数字逻辑电路》杨文霞,科学出版社、
《模拟电路基础》秦世才,南开大学出版社
四、历年分数线
2024年:50、50、70、75
新一代信息技术315,通信工程365,集成电路工程315,光电信息工程350
2023年:50、50、70、75、305
2022年:50、50、70、70、305
2021年:50、45、75、75、310
2024年复试录取情况
录取名单
历年报录比
2023年
新一代信息技术报考32人,录取22人
通信工程报考58人,录取15人
集成电路工程全日制报考19人,录取7人;非全日制报考16人,录取7人
光电信息工程报考85人,录取38人
2022年
新一代信息技术报考9人,录取22人
通信工程报考94人,录取11人
集成电路工程全日制报考43人,录取13人;非全日制报考7人,录取8人
光电信息工程报考37人,录取25人
2021年
报考131人,录取59人
五、往年复试细则
以2024年为例
复试方式和内容
复试环节由笔试和面试组成。笔试主要为专业课测试。
光学工程(080300)光电信息工程(085408)
专业英语
电子科学与技术(080900)信息与通信工程(081000)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085401)通信工程(085402)集成电路工程(085403)
上机测试(内容包括专业英语、逻辑分析、电路分析、模拟电路、数字电路、电磁学、信号与系统、通信原理、晶体管原理、电磁场理论、量子力学等)
(一)光学工程学科及光电信息工程专业领域复试内容:
复试采用“面试+笔试”的形式,复试总成绩100分,其中面试成绩权重为70%,笔试成绩权重为30%。
笔试考核内容:专业英语。笔试时长:60分钟。
(二)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学科及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通信工程、集成电路工程各专业领域复试内容:
复试包含面试和微机测试两部分,复试总成绩100分,其中面试成绩权重为70%,微机测试成绩权重为30%。
微机测试全部为单项选择题,考试时间90分钟,主要考核内容和题目分配如下:
1.逻辑测试题:出题20道,必答15道(满分15分);
2.专业外语题:出题20道,必答15道(满分15分);
3.专业基础知识题:出题80道,必答60道(满分60分)。
微机测试复试满分90分。答题数目超过限答题数目部分不予计算。(逻辑测试及专业外语题20道题以后答案不予计算;专业基础知识题80道题以后答案不予计算)
微机测试内容涉及科目:逻辑、专业外语、电路分析、模拟电路、数字电路、电磁学、信号与系统、通信原理、晶体管原理、电磁场理论、量子力学等。
(三)各学科及专业领域面试考核内容: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
2.根据学科特点和培养要求,重点考察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方面。
主要设定以下考评指标:
(1)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含前置学历学习情况、获奖情况);
(2)基础知识、专业知识的掌握情况,对报考专业的了解程度;
(3)综合知识应用能力;
(4)外语能力(听力、口语);
(5)语言表达能力、思维的敏锐性及逻辑思维能力等;
(6)其他综合素质(社会实践、志愿服务、人文素养、举止礼仪等)。
调剂
电光学院各全日制招生专业不接收调剂考生。
非全日制集成电路工程专业拟接收调剂考生,具体调剂要求另行通知。
录取成绩计算
1.复试权重为40%。复试环节包括笔试和面试。复试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2.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确定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不再进行录取成绩的加权计算。
3.录取成绩计算公式:录取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初试四门科目满分500分;复试成绩满分100分;录取成绩满分1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