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院介绍
大气科学学院具有一个从本科到博士后的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现有二个系,气象学系和大气物理学系。拥有“气象学”、“大气物理和大气环境学”、“气候系统与气候变化”三个博士和硕士点,是大气科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和博士后流动站。
二、招生信息
070600大气科学(参考2024年)
01(全日制)气象学
02(全日制)大气物理学与大气环境
考试科目: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或202俄语或203日语
③302数学(二)
④820专业综合(含大气科学概论、天气学、动力气象学)
招生人数:
复试细则公布最终招生计划:统考18人。
三、参考书目
820专业综合(含大气科学概论、天气学、动力气象学)
《动力气象学》吕克利、徐银梓、谈哲敏著,南京大学出版社;
《现代天气学原理》伍荣生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年版;
《大气科学概论》徐玉貌、刘红年、徐桂玉等编著,南京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
四、历年分数线
2024年:50、50、75、75、324
2023年:50、50、75、75、342
2022年:50、50、75、75、339
2021年:50、50、75、75、358
历年复试录取情况
2024年
一志愿复试22人
录取18人,录取最高分401,最低分327
2023年
一志愿复试32人
录取27人,录取最高分389,最低分343
2022年
一志愿复试35人
录取29人,录取最高分403,最低分352
2021年
一志愿复试33人
录取27人,录取最高分418,最低分368
五、往年复试细则
以2024年为例
复试内容和要求
我院今年采用现场复试,满分300分。
(1)形式:现场复试
(2)内容和要求:专业素养、英语能力、综合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3)面试成绩=英语能力分(满分50)+综合能力分(满分250)
(4)面试及格线:180分。面试不及格者,视为复试不合格将不予录取。
拟录取办法
学院根据招生目录、招生计划、复试情况、总成绩排名、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等确定拟录取名单。复试期间严禁弄虚作假。
在复试过程中如发现舞弊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复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1.复试成绩=面试成绩
2.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复试总计300分,复试不合格者(低于180分)不予录取。
3.排名方法:按总成绩从高到低全院排序。
4.同分规则:如出现同分的情况,按初试的专业课成绩排序;若再次出现同分情况,按初试总成绩排序。
5.思品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