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院介绍
法学院设有法学本科专业、法学一级学科博士点、法学一级学科硕士点和法律专业学位硕士点。2021年,天津大学法学专业获批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二、招生信息
030100法学(参考2024年)
01不区分研究方向
考试科目: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或203日语或240德语
③720法学基础综合
④842法学专业综合
复试科目:法学概论
招生人数:
复试细则公布最终招生计划:统考9人。另少干计划1人,士兵计划1人。
三、参考书目
720法学基础综合
1.考试的总体要求
要求考生比较系统地掌握民法、民事诉讼法的基础知识、基本原理并能够综合运用。能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相关的法律问题。
2.考试的内容及比例
民法(60%-70%)、民事诉讼法(30%-40%)
3.试卷类型及比例
名词解释:约占10%--20%
简答题:约占40%--50%
论述题或案例分析:约占30%--40%
4.考试形式及时间
考试形式:笔试。考试时间:3小时。
842法学专业综合
1. 考试的总体要求
要求考生比较系统地掌握刑法、刑事诉讼法的基础知识、基本原理并能够综合运用。能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相关的法律问题。
2. 考试的内容及比例
刑法(60%-70%),刑事诉讼法(30%-40%)
3. 试卷类型及比例
名词解释: 约占 10%--20%
简答题: 约占 40%--50%
论述题或案例分析: 约占 30%--40%
4. 考试形式及时间
考试形式:笔试。考试时间:3 小时。
《民事诉讼法学》编写组《民事诉讼法》,高等教育出版社
魏振瀛《民法》,北京大学出版社
高铭暄《刑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
陈光中《刑事诉讼法》,北京大学出版社
其他相关教材亦可参考。
四、历年分数线
2024年:50、50、90、90、340
2023年:50、50、90、90、340
2022年:50、50、90、90、340
2021年:50、50、90、90、340
历年复试录取情况
2024年
一志愿复试13人,387、387、377、373、366、364、364、361、360、356、351、347、344
另士兵计划复试2人,415、337;少干计划复试2人,320、301
五、往年复试细则
以2024年为例
1.招生规模
本院全日制的招生计划(包括推免生,不包含少民、援藏、退役士兵等专项计划)为:法学硕士23人、法律硕士30人。目前本院已接收推免生的情况为:法学硕士14人,法律硕士11人。
因此,本次复试拟录取人数为:法学硕士9人,法律硕士19人,其中法律硕士(非法学)11人,法律硕士(法学)8人。
本院专业计划招生计划为: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法学硕士1人,法律硕士(法学)1人,法律硕士(非法学)1人;
退役大学生计划:法学硕士1人,法律硕士(法学)1人,法律硕士(非法学)1人。
本院非全日制的招生计划为:法律硕士40人。目前本院上线生源不足,尚有部分非全日制名额需招收调剂,具体办法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学院通知。
2.复试人数比例
本学院在学校复试分数线基础上,严格实行差额复试,将考生按照初试成绩总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名,确定学院各学科、专业复试考生名单,复试考生人数与招生规模(招生计划数减去推荐免试生数)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对合格生源不足120%的学科专业按实际合格考生人数组织复试。
复试组成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能力考核、综合素质考核两部分。专业能力考核包括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和专业课测试;综合素质考核包括实践能力测试和综合面试。
1.专业能力考核:
(1)外语听说能力测试由学院组织,采用面试方式进行。
(2)专业课测试主要测试学生专业素质和专业能力,采用笔试方式进行。考试时间为60分钟,专业课笔试分为法学硕士(学术型)笔试和法律硕士(专业型)笔试。
2.综合素质考核:
(1)实践能力测试主要测试其理论联系社会实际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采用面试方式进行。
(2)综合面试由考生当场抽题作答。考核内容应涉及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考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考核,考生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考核,考生对报考专业发展动态了解以及在本专业发展潜力考核;考生的科研和社会工作能力、实践经历考核,考生的事业心、责任感、协作性和心理素质以及举止礼仪和表达能力考核等。
综合面试由各专业复试小组负责考核,面试成绩由每位复试小组成员独立给出分数,然后取算术平均值得出。
每个考生总计复试时长一般为20分钟左右,具体时长可由复试专家组根据复试情况适当调整。
复试试题和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总分200,其中专业能力考核80分,综合素质考核120分。专业能力考核成绩包括外语听说能力测试15分、专业课测试65分;综合素质考核成绩包括实践能力测试30分、综合面试90分。
考生复试成绩应包括专业能力考核、综合素质考核两部分成绩之和,复试成绩低于120分视为复试成绩不合格。
录取
1.录取规则
贯彻对考生进行德智体能全面衡量的精神,坚持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对参加复试合格的考生先录取报考第一志愿考生,再录取调剂考生。
录取时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名次排序,若总成绩相同,
按照复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调剂考生可根据复试批次,分批次排名,分批次录取。
2.考生总成绩计算公式
考生总成绩=(初试总成绩÷2.5)×60%+复试总成绩×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