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院介绍
精密仪器与光电子工程学院(简称精仪学院)下设四个系:精密仪器工程系、感知科学与工程系、光电信息工程系、光电子科学技术系。学院现有仪器科学与技术和光学工程2个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2个天津市重点学科,3个博士点,3个硕士点,2个博士后流动站;建有1个全国重点实验室,5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5个省部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二、招生信息
080400 仪器科学与技术(参考2024年)
01不区分研究方向
考试科目: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1数学(一)
④806测控技术基础
复试科目:仪器科学与技术基础(大学物理)
招生人数:
复试细则公布最终招生计划:统考6人。(含海洋中心联合培养 1 人)
三、参考书目
806测控技术基础
考试的内容及比例
考试内容分为A、B、C三个模块,考生可任选其中一个模块。A模块为精密测量理论与技术基础,B模块为测控电路,C模块为传感技术。
A模块
[1]孙长库,胡晓东.精密测量理论与技术基础[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15.
B模块
[1]李醒飞.测控电路第5版[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16
C模块
[1]陈玉安,王必本,廖其龙.现代功能材料第3版[M].重庆:重庆大学出版社,2018.
[2]雅各布·弗雷登著,宋萍,隋丽译.现代传感器手册:原理、设计及应用[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21.
四、历年分数线
2024年:50、50、75、75、315
2023年:45、45、75、75、310
2022年:50、50、75、80、320
2021年:50、50、75、80、320
历年复试录取情况
2024年
一志愿复试7人,425、403、395、379、378、346、323
五、往年复试细则
以2024年为例
1.招生规模
光学工程080300
01光学工程方向一4
02光电子技术方向一4(含纳米中心2人)
03光电子技术方向二3
仪器科学与技术080400
00不区分研究方向6(含海洋中心联合培养1人)
电子信息085400
01光学工程方向一(精仪学院)22
81光学工程方向一(校企联合培养)7
91光学工程方向一(福州大学城联合研究生院)6
02光学工程方向二(精仪学院)1
03光电子技术方向一(精仪学院)13
83光电子技术方向一(校企联合培养)6
93光电子技术方向一(福州大学城联合研究生院)6
04光电子技术方向二(精仪学院)2
05仪器仪表工程方向一(精仪学院)64
85仪器仪表工程方向一(校企联合培养)7
95仪器仪表工程方向一(福州大学城联合研究生院)12
06仪器仪表工程方向二(精仪学院)2
96仪器仪表工程方向二(福州大学城联合研究生院)1
07仪器仪表工程方向三(精仪学院)2
备注:此次公布计划仅为根据学院总体计划情况初分计划,实际录取名额将视学校最终计划分配和各学科、各专业的招生复试情况微调。
2.复试人数比例
本学院在学校复试分数线基础上,严格实行差额复试,将考生按照初试成绩总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名,确定学院各学科、专业复试考生名单,复试考生人数与招生规模(招生计划数减去推荐免试生数)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对合格生源不足120%的学科专业按实际合格考生人数组织复试。
复试组成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能力考核、综合素质考核两部分。专业能力考核包括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和专业课测试;综合素质考核包括实验(实践)能力测试和综合面试。
(1)专业能力考核:
1)外语听说能力测试采用面试方式进行。听说能力测试内容一般应包括公共外语和专业外语。
2)专业课测试主要测试学生专业素质和专业能力,采用笔试方式进行,时间为1.5小时。
(2)综合素质考核:
1)实验(实践)能力测试对于理工科类考生主要测试其实验和动手操作技能,采用面试方式进行。
2)综合面试由参加复试的老师直接提问或由考生当场抽题作答。考核内容涉及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考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考核,考生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考核,考生对报考专业发展动态了解以及在本专业发展潜力考核;考生的科研和社会工作能力、实践经历考核,考生的事业心、责任感、协作性和心理素质以及举止礼仪和表达能力考核等。
综合面试由各专业复试小组负责考核,面试成绩由每位复试小组成员独立给出分数,然后取算术平均值得出。
每个考生总计复试时长一般为20分钟左右,具体时长可由复试专家组根据复试情况适当调整。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以笔试的方式进行。
6.复试试题和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总分200,其中专业能力考核80分,综合素质考核120分。专业能力考核成绩包括外语听说能力测试15分、专业课测试65分;综合素质考核成绩包括实验(实践)能力测试30分、综合面试90分。
考生复试成绩应包括专业能力考核、综合素质考核两部分成绩之和,复试成绩低于120分视为复试成绩不合格。
录取与调剂
1.录取规则
贯彻对考生进行德智体能全面衡量的精神,坚持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各学院(部)对参加复试合格的考生先录取报考第一志愿考生,再录取调剂考生。
录取时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名次排序,若总成绩相同,按照复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调剂考生可根据复试批次,分批次排名,分批次录取。
2.考生总成绩计算公式
考生总成绩=(初试总成绩÷2.5)×60%+复试总成绩×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