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院介绍
建筑学院下辖建筑学系、城乡规划系、风景园林系、环境艺术系。学院已有2个一级学科博士点:建筑学、城乡规划学;2个专业型学位博士点:风景园林、资源与环境;4个学术型学位硕士点:建筑学、城乡规划学、设计学、非物质文化遗产学;4个专业型学位硕士点:建筑、城乡规划、风景园林、设计;4个本科专业:建筑学、城乡规划、风景园林、环境设计。
二、招生信息
085100建筑 (专业学位)(参考2024年)
01不区分研究方向
考试科目: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或203日语
③355建筑学基础
④513建筑设计(全天连续设计6 小时)
复试科目:建筑设计综合
招生人数:
复试细则公布最终招生计划:按照报考志愿复试确定招生人数。
建筑设计及其理论18人
建筑技术科学4人
建筑历史与理论1人
建筑文化遗产保护2人
建筑构造及其理论4人
备注:另非全日制招生1人。
三、参考书目
355建筑学基础
考试内容包括《建筑历史》(含中、外建筑史)和《建筑构造》两个部分。考试出题以主要参考书涉及的内容为主,不出偏题怪题,
试卷题型及比例
1.中国建筑史和外国建筑史:满分80分。
2.建筑构造:满分70分。
考试形式及时间
考试形式为笔试。考试时间为3小时。
参考书目:
1、《中国建筑史》,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2、《中国古代建筑史》,刘敦桢主编,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3、《华夏意匠》,李允鉌著,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4、《外国建筑史(十九世纪末以前)》,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5、《外国近现代建筑史》,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6、《建筑构造设计》(第二版)(上册﹑下册),东南大学,杨维菊等,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7、《建筑构造》(第五版)(上﹑下册),重庆大学,李必瑜,刘建荣等,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8、《现行建筑设计规范大全》,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编辑出版。
9、《建筑设计资料集》(第三版),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编辑出版。
10、参考各地建筑设计标准图集。
建筑构造部分考试内容以《建筑构造设计》上、下册教材为主,辅以相关参考书目、标准图集、建筑资料集有关建筑组成及构件的内容和相关建筑节能、绿色建筑等技术内容。
513建筑设计(全天连续设计6 小时)
考试的内容及比例
考试范围为中小型民用建筑设计或旧建筑的扩建、改造设计及其环境设计,规模根据题目难易程度决定。
试卷题型及比例
1、题型以一般功能要求为主,便于充分发挥考生的设计技能。如属特殊功能要求,另附参考资料。
2、试题结构包含:环境设计(总平面及周围环境)、单体建筑设计(平、立、剖面及透视)、及表现技能等三个方面。
考试形式及时间
考试形式为笔试。
考试时间:连续6小时。
主要参考书目
1、《建筑空间组合论》彭一刚著,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2、《建筑:形式、空间和秩序》【美】沸郎西斯、D K、钦著,邹德侬、方千里译。
3、《建筑设计资料集》(第二版)1—9集,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4、相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
四、历年分数线
2024年:50、50、75、75、350
2023年:45、45、75、75、332
2022年:50、50、75、80、320
2021年:50、50、75、80、320
历年复试录取情况
2024年
全日制
一志愿复试35人,复试最高分430,最低分350
非全日制
一志愿复试1人,321
2023年
全日制
一志愿复试47人,复试最高分414,最低分332(实际最低分314,为夏令营考生)
另援藏计划2人,282、272
非全日制
一志愿复试2人,329、318
五、往年复试细则
以2024年为例
1.招生规模
1、非专项计划(不包括推免生)
081300建筑学全日制
4(建筑设计及其理论)人,351
6(建筑技术科学)人,355
5(建筑历史与理论)人,360
083300城乡规划学全日制
1 人,330
085100建筑全日制
18(建筑设计及其理论)人,350
4(建筑技术科学)人,350
1(建筑历史与理论)人,350
2(建筑文化遗产保护)人,350
4(建筑构造及其理论)人,350
085300城乡规划全日制
18 人,380
086200风景园林全日制
17 人,369
140300设计学全日制
1 人,350
135700设计全日制
5 人,365
990200非物质文化遗产学全日制
3 人,340
2、专项计划(不包括推免生)
085300城乡规划少数民族骨干计划1人
086200风景园林少数民族骨干计划1人
135700设计少数民族骨干计划2人
990200非物质文化遗产学少数民族骨干计划1人
3、非全日制
085100建筑非全日制
1人, 315
085300城乡规划非全日制
9人, 315
086200风景园林非全日制
0人, 315
135700设计非全日制
0 人, 365
此次公布计划仅为根据学院总体计划及各学科生源情况初分计划,实际录取名额将视学校最终计划分配和招生复试情况动态调整。专项计划考生复试办法参照本办法执行。
2.复试人数比例
本学院在学校复试分数线基础上,严格实行差额复试,将考生按照初试成绩总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名,确定学院各学科、专业复试考生名单,复试考生人数与招生规模(招生计划数减去推荐免试生数)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对合格生源不足120%的学科专业按实际合格考生人数组织复试。
复试组成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能力考核、综合素质考核两部分。
专业能力考核包括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和专业课测试;综合素质考核即为综合面试。综合面试内容涉及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考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考核,考生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考核,考生对报考专业发展动态了解以及在本专业发展潜力考核;考生的科研和社会工作能力、实践经历考核,考生的事业心、责任感、协作性和心理素质以及举止礼仪和表达能力考核等。
除非物质文化遗产学考生外,其余考生面试时需展示电子版作品集(即提前发秘书老师邮箱的作品集),面试专家届时会围绕作品集提问。非物质文化遗产学考生准备5分钟左右PPT,内容包括:自我介绍,学术经历(重点介绍与非遗相关的内容),已有成果,研究意向等。复试内容及评分标准如下:
考核内容,具体考核形式,分值,复试总时长约20分钟
外语听说能力,个人简介陈述和外语问答,15分
专业课测试,专业知识考评(以笔试形式考核),65分
综合素质考核,综合能力面试(含作品集展示并提问环节),120分
备注:
1、面试时长可由面试专家组根据面试情况适当调整。
2、复试总分为200分,低于120分者不予录取。
3、面试成绩由每位复试小组成员独立给出分数,然后取算术平均值得出。
4、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以笔试的方式进行。
录取与调剂
1.录取规则
贯彻对考生进行德智体能全面衡量的精神,坚持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085100建筑学专硕考生先确定录取资格,再根据招生计划,结合考生总成绩排名和志愿方向确定录取方向。对参加复试合格的考生先录取报考第一志愿考生,再录取调剂考生。
录取时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名次排序,若总成绩相同,按照复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复试成绩仍相同,则按照综合能力面试得分从高到低排序,调剂考生可根据复试批次,分批次排名,分批次录取。
2.考生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考生总成绩=(初试总成绩÷2.5)×60%+复试总成绩×40%
3.调剂基本条件
(1)初试成绩(含加分)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我校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要求。
(2)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或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
(3)业务课一为数学的专业原则上只能接收业务课一为数学(含自命题)的考生。
(4)考试科目为三门的专业不能调剂到考试科目为四门的专业。
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信息请关注学院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