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院介绍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1998年获环境工程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2000年获环境科学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2003年获环境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下设环境工程和环境科学两个二级学科博士点,同年获准建立环境科学与工程博士后流动站。2007年,环境工程学科成为国家重点学科。
二、招生信息
083000环境科学与工程(参考2025年招生目录)
01环境科学
02环境工程
初试科目: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2数学(二)
④811环境毒理学与环境工程微生物综合考试
复试科目:
F0301环境化学
招生人数:
2025年招生目录公布招生计划:统考29人。
085700资源与环境(参考2025年招生目录)
01环境工程
初试科目: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302数学(二)
④811环境毒理学与环境工程微生物综合考试
复试科目:
F0301环境化学
招生人数:
2025年招生目录公布招生计划:统考31人。
三、参考书目
811环境毒理学与环境工程微生物综合考试
考试形式
本考试为闭卷考试,满分为150分,考试时间为180分钟。
题型及分值
《环境毒理学》和《环境工程微生物学》相关题目各占75分,具体题型包括:
1.名词解释题;
2.不定项选择题;
3.简答题;
4.问答题;
5.实验题。
主要参考教材
1.《环境毒理学》,孔志明主编,南京大学出版社,2017年6月第6版(以后版次亦可);
2.《环境工程微生物》,周群英、王士芬编著,高等教育出版社,2015年11月第4版。
四、历年分数线
环境科学与工程
2024年:50、50、70、70、306
2023年:50、50、80、80、358
2022年:45、45、75、75、350
2021年:45、45、70、70、290
资源与环境
2024年:50、50、80、80、305
2023年:50、50、80、80、310
2022年:50、50、80、80、360
2021年:50、50、80、80、350
历年复试录取情况
2024年
环境科学与工程
统考录取34人
资源与环境
统考录取39人
五、往年复试细则
以2024年为例
复试内容与分值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和专业综合面试两部分,总成绩为240分。
第一部分是专业课笔试,共100分。主要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
考核内容:环境化学(戴树桂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第二版)。
第二部分是综合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思维、创新、反应、表达等能力,个人基本素质、心理健康状况,外语听力和口语水平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情况,共140分。
考核内容:
(1)综合面试(15分钟)
(2)口语测试(5分钟)
复试规则
1.按“两识别(人脸识别和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三随机(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成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原则进行考生信息审核及复试组织工作。
2.分组原则:根据招生的学位类型(学术学位、专业学位)和复试考生人数分组复试。
3.关于复试成绩采取规格化计算方法的说明:
为消除分组复试的差异性,确保复试的公平公正,将考生复试成绩进行规格化处理,考生的复试成绩以规格化后的成绩来计算。
①复试成绩=专业测试规格化成绩+综合面试规格化成绩+语言测试规格化成绩;
②综合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
③学院将指定专人对各项成绩原始记录、核算过程及最终结果进行比对、复核,确认无误后2人以上签字留存、备查。
④考生成绩规格化成绩计算方法:将考生每项成绩的平均值平移至80分。即将所有考生的该项成绩累加后求出平均值(四舍五入),比如86分,则考分为86分研究生的规格
化成绩为80分。一般地,对每位考生第i项规格化成绩Ni=考试成绩+(80-平均成绩)。
4.考生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
5.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复试小组成员由无直系亲属报考本学院的学科责任教授和教师组成。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复试全过程须进行录音录像,影像资料保存时间为一年。
录取与调剂
(一)录取规则
1.根据考生综合成绩(即初试成绩加复试成绩之和)重新排序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若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时按初试成绩总分排序,初试成绩总分相同时按初试数学成绩排序,若初试数学成绩仍相同时,按初试英语成绩排序。有必要时,可对考生二次复试。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①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线下复试的考生;
②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专业综合面试成绩低于84分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低于144分者不予录取。);
③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合格者。
④体检不合格者。
4.学院公布拟录取名单后,如果出现考生放弃录取资格的情况,学院将在该专业候补考生中按照学院录取原则以及考生意愿进行补录。
5.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未按时与学院进行复试确认、未按时缴纳复试费、招生过程中任何环节弄虚作假或面试过程泄露信息者,一律不得录取。
6.调档:录取为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的考生须调档至我校。全日制定向类别和非全日制硕士考生不调档。定向类别的考生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就业合同,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
(二)调剂
我院各学科专业均不接收校内外调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