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院介绍
法学院,下设法学、知识产权两个本科专业,拥有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博士学位授权点(涵盖10个二级学科)及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后流动站。法学一级学科在教育部第三轮学科评估中位列全国第11名第17位,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进入B+类。
二、招生信息
030100法学(参考2025年招生目录)
00入校后确定研究方向
初试科目: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632法学理论(法理学、宪法学、民法学)
④868法学综合(刑法学、民诉、刑诉)
复试形式为笔试+面试,考核内容如下:
笔试:法理学、民法学、刑法学;
面试:英语口语能力测试、专业英语+本专业综合知识和能力。
同等学力等加试科目:1、中国法制史;2、外国法制史。
本学科按法学一级学科招生,入学后结合学生志愿分方向培养。
招生人数:
2025年招生目录公布招生计划:54人,其中推免34人,统考20人。
三、参考书目
632法学理论(法理学、宪法学、民法学)
《法理学》张文显,高等教育出版社
《宪法学》周叶中,高等教育出版社
《民法学》魏振瀛,高等教育出版社
《民法学》宋宗宇、刘云生,重庆大学出版社
868法学综合(刑法学、民诉、刑诉)
《民事诉讼法》江伟,高等教育出版社
《刑事诉讼法》陈光中,高等教育出版社
《刑法总论》陈忠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刑法分论》陈忠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四、历年分数线
2024年:50、50、90、90、350
2023年:50、50、85、85、350
2022年:50、50、85、85、350
2021年:50、50、85、85、350
历年复试录取情况
2024年复试录取情况
录取40人,录取最高分419,最低分371
2023年复试录取情况
录取33人,录取最高分400,最低分352
另少干计划2人,377、333
五、往年复试细则
以2024年为例
复试考核
复试采取现场复试的方式,复试形式为笔试与面试相结合。
1.复试内容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包括但不限于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内容。专家组通过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和现实表现,给出“通过”或“不通过”的结论,考核结果不计入复试成绩。
2)综合能力考核
包括但不限于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以及外语听力及口语的测试。综合能力考核包含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笔试重点对考生专业知识进行考核,分值为100分,考核范围如下:
法学专业:法理学、民法学、刑法学
法律(法学)和法律(非法学):法理学、宪法学、民法学、刑法学。
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学业情况、专业素养、语言表达、心理素质、知识运用能力以及考生外语水平等,包括专业面试和英语测试,分值分别为100分、50分。
3)同等学力加试内容,为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加试科目专业知识,以笔试的方式进行考察。
成绩计算及拟录取
成绩计算及公示
复试成绩为综合能力考核(笔试和面试)成绩加权求和后的成绩,综合成绩为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求和后的成绩,计算办法如下:
1.复试成绩满分按100分计
复试成绩=笔试*50%+(专业面试+英语测试)/1.5*50%
2.综合成绩按100分计
综合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50%
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考生拟录取
1.拟录取规则
我院在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综合考生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在学校下达学院的招生计划限额内,依据考生综合成绩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在复试考生综合成绩排序中,若综合成绩相同,则以复试成绩较高者优先;若复试成绩相同,则以复试面试成绩较高者优先。
考生复试成绩出现以下情况,不予录取。
(1)复试成绩不合格者(复试成绩满分按100分计,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
(2)复试笔试成绩不合格(复试笔试满分按100分计,笔试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
(3)面试成绩不合格(面试成绩满分按100分计,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
(4)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为“不通过”;
(5)同等学力加试科目中任一门成绩低于60分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