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院介绍
心理与认知科学学院,前身为1951年成立的华东师大教育系心理学教研室;1979年成立心理学系,是新中国第2个心理学系;2008年成立心理与认知科学学院。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首批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单位,拥有一级学科博士点和硕士点,设有博士后流动站。
二、招生信息
077100(学术学位)心理学(参考2025年招生目录,2026年发布后可参考最新)
01(全日制)感知觉、注意选择与运动控制
02(全日制)记忆、奖赏与认知控制
03(全日制)心理测量与心理评估
04(全日制)语言、脑智与发展
05(全日制)发展障碍与心理病理学
06(全日制)情绪、情感与社会神经科学
07(全日制)个性与社会性发展
08(全日制)创造性发展与创新教育
09(全日制)社会认知与社会心理学
10(全日制)健康与临床心理学
11(全日制)行为决策与组织管理心理学
12(全日制)人工智能、虚拟现实与人机交互
初试科目: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616-普通心理学
④851-心理实验设计与分析
学制学费:普陀校区,3年,总费用2.4万元。
招生人数:45人,其中推免36人,统考9人(参考2025年招生目录,2026年发布后可参考最新)
三、参考书目
616-普通心理学
《心理学导论》梁宁建,上海教育出版社
《认知心理学一理论、实验和应用》邵志芳,上海教育出版社
851-心理实验设计与分析
《实验心理学》郭秀艳、杨治良,人民教育出版社
《心理统计学》邵志芳,中国轻工业出版社
《心理测量》金瑜,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
复试范围及参考书:
1、心理学专业综合(笔试),同初试范围。
2、考察考生掌握所报考专业基础知识的程度并能运用这些知识来分析相应的现实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口试)。
3、英语听力、口语测试(包括能听懂英语问题,阅读相关的专业文献,用英语阐述与专业相关的问题)。
四、历年分数线
2025年:34、34、51、51、357
2024年:41、41、62、62、374
2023年:38、38、57、57、326
备注:心理学院之前理学类心理学、教育学类心理学都招生,2023年开始只有理学类心理学招生。具体数据就不列出了,有兴趣可至官网查看。
历年复试录取情况
2025年复试录取情况
一志愿复试34人含少干计划4人士兵计划2人,复试最高分390,最低分357;其中少干计划337、331、314、279,士兵计划376、375
录取19人含少干计划3人士兵计划2人,录取最高分390,最低分358;其中少干计划337、331、279,士兵计划376、375
2024年复试录取情况
一志愿复试25人含少干计划1人士兵计划2人,复试最高分420,最低分374
录取11人
历年报录比
2024年报考360人,录取11人
2023年报考459人,录取36人
备注:心理学院之前理学类心理学、教育学类心理学都招生,2023年开始只有理学类心理学招生。具体数据就不列出了,有兴趣可至官网查看。
五、往年复试细则
以2025年为例
招生计划
116心理与认知科学学院
045400应用心理:115人
其中:
01(全日制)临床与咨询心理学:16人
02(全日制)工业与组织心理学:19人
03(全日制)人因工程与用户体验:23人
04(全日制)学校心理学:12人
05(非全日制)健康管理与工作心理:45人
077100心理学:11人
复试内容及成绩计算
1.复试将主要进行综合能力考核及英语能力考核,以面试形式进行。
综合能力考核包含专业知识、学习能力、创新能力、灵活运用知识能力、表达能力等方面,此项满分为300分。
英语能力考核主要考核考生听力与口语能力的准确性、连贯性、得体性等。此项满分为200分。
同时,我院还将组织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包括复试和后续政审两个阶段,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复试成绩=综合能力成绩+英语能力成绩,满分为500分。
复试总成绩大于等于300分为复试合格,低于300分为复试不合格,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本科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不合格者即为复试不合格。
我院加试科目为《认知心理学》和《心理学实验设计》,单科总分为100分,大于等于60分为合格。
4.我院认为有必要时,可依程序对考生再次组织复试。
调剂复试我院不接受调剂。
复试结果与拟录取名单确定
1.考生可登录学校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查看复试结果。
2.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3.对于复试合格的一志愿考生,将根据初试复试总成绩排序,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
1)初试复试总成绩=初试成绩总分×0.5+复试成绩总分×0.5。
2)同一招生学科不同学习方式的考生总成绩分别排序。
3)学术学位考生总成绩按招生学科排序,专业学位考生总成绩按研究方向排序。
4.“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进入复试的考生,复试合格即拟录取。
5.拟录取名单经审核通过后,由学校统一公示。
6.拟录取的非全日制定向就业考生,须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提交至我院严格审核(具体方式另行通知)。拟录取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应按有关规定签署定向就业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