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院介绍
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成立于2015年,拥有一级学科博士点(化学学科)和一级学科硕士点(药学)各1个,博士后流动站1个,有无机化学、分析化学、有机化学、物理化学、高分子化学和物理、生物医药与技术6个博士学位授予点和10个硕士学位授予点。化学学科是ESI前千分之一学科,物理化学是上海市重点学科。
二、招生信息
070300(学术学位)化学(参考2025年招生目录,2026年发布后可参考最新)
01(全日制)无机化学
02(全日制)分析化学
03(全日制)有机化学
04(全日制)物理化学
05(全日制)高分子化学与物理
06(全日制)化学课程与教学
初试科目: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640-普通化学原理一
④805-普通化学原理二
学制学费:闵行校区,3年,总费用2.4万元。
招生人数:118人,其中推免46人,统考72人(参考2025年招生目录,2026年发布后可参考最新)
其中:
01(全日制)无机化学:12人,其中推免5人,统考7人
02(全日制)分析化学:30人,其中推免11人,统考19人
03(全日制)有机化学:32人,其中推免12人,统考20人
04(全日制)物理化学:34人,其中推免13人,统考21人
05(全日制)高分子化学与物理:8人,其中推免3人,统考5人
06(全日制)化学课程与教学:2人,其中推免2人,统考0人
三、参考书目
640普通化学原理一
普通化学原理一:拟考查《化学原理》宏观基础部分相关内容,包括化学热力学基础、化学反应速率、化学反应平衡和四大平衡理论。
(1)化学热力学基础:知识点包含基本概念;热力学第一定律;化学反应热的测量和计算包括等压反应热和等容反应热;Hess定律、生成热求反应热、键能估算反应热等;自发过程和熵;吉布斯自由能。
(2)化学反应速率:知识点包含化学反应速率的概念;反应速率方程;简单级数反应;温度对反应速率的影响;反应机理;催化作用。
(3)化学反应平衡:知识点包含平衡常数、化学平衡及影响因素、化学反应等温式。
(4)四大平衡理论:知识点包含酸碱理论、沉淀平衡、氧化还原平衡和电化学、配位平衡。
推荐教材和参考书目:
1、《普通化学原理》(第四版),华彤文、陈景祖等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13年6月。
2、《普通化学原理习题解析》,北京大学化学学院普通化学原理教学组,北京大学出版社,(第四版)。
805普通化学原理二
普通化学原理二:拟考查《化学原理》微观基础部分相关内容,包括原子结构、分子结构和配位化合物。
(1)原子结构:知识点包含原子的经典结构理论、原子结构的波尔模型、微观粒子的运动特征、氢原子的量子力学模型、多电子原子的结构、核外电子排布原理及其排布、元素周期表和元素周期律以及元素性质的周期性。
(2)分子结构:知识点包含离子晶体与离子键理论;共价键理论包含路易斯理论、价键理论、杂化轨道理论、价层电子对互斥理论、分子轨道理论及相应的原子晶体和分子晶体。共价分子的形状与极性、偶极矩与键矩;金属键理论;化学键的键型变异与离子极化;分子间作用力与氢键
(3)配位化合物:知识点包含配合物基本性质及异构现象、配合物的价键理论、配合物晶体场理论。
推荐教材和参考书目:
1、《普通化学原理》(第四版),华彤文、陈景祖等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13年6月。
2、《普通化学原理习题解析》,北京大学化学学院普通化学原理教学组,北京大学出版社,(第四版)。
复试范围及参考书:
无机化学:
1.笔试:涵盖无机化学元素化学及相关化学原理知识,元素化学内容可参考北京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和南京师范大学编写的教材《无机化学》第五版下册第13章至25章内容。2.实验操作考试:参阅无机化学专业相关实验教材。
3.综合考核:含综合知识和素质考核、英语听说译读等能力考核。
分析化学:
1.分析化学理论考试《笔试),涵盖化学分析和仪器分析内容,参考教材《分析化学》(第六版)武汉大学出版社;《分析科学与分析技术》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
2.实验考试(实验操作),涵盖分析化学基本实验操作和实验室安全知识。相关实验教材均可参考;
3.综合考核(含外语听力、口语测试、综合口试)。
有机化学:
1.有机化学基础(笔试),涵盖有机化学基础知识,参考教材:邢其毅《基础有机化学》第四版,北京大学出版社。
2.实验考试(实验操作),涵盖有机化学实验基本实验操作、有机合成实验和实验室安全知识。参阅所报考的专业的实验教材。
3.综合考核(含外语听力、口语测试、综合口试)。
物理化学:
1.笔试:物理化学基础知识和基本概念的考察,主要内容有热力学、动力学、电化学、界面及胶体化学,包括物理化学实验的原理及方法。相关高校物理化学教材均可参考。
2.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察。可参阅相关物理化学专业的实验教材。
3.综合考核(含外语听力、口语测试、综合口试)
高分子化学与物理:
1.高分子化学(笔试),参阅潘祖仁主编《高分子化学》(第五版)。
2.实验考试(实验操作),参阅有机合成实验的相关教材。
3.综合考核(含外语听力、口语测试、综合口试)。
化学课程与教学:
1.化学教学论(笔试,侧重运用化学课程标准和教学理论、方法分析教材和教学问题),参阅《化学教学论》(第5版),刘知新,高等教育出版社(2018)。
2.普通化学(笔试,侧重运用化学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参阅华彤文等,普通化学原理(第4版),北京大学出版社(2013)。
复试录取按研究方向排序;06方向若报考国优专项则仅面向优秀理工科应届本科毕业生。
四、历年分数线
2025年:34、34、51、51、276
2024年:41、41、62、62、337
2023年:38、38、57、57、279
2022年:39、39、59、59、290
2021年:37、37、56、56、280
历年复试录取情况
2025年复试录取情况
01(全日制)无机化学
一志愿复试22人含少干计划1人,复试最高分422,最低分333;其中少干计划380
02(全日制)分析化学
一志愿复试32人含少干计划1人,复试最高分421,最低分278;其中少干计划271
03(全日制)有机化学
一志愿复试33人,复试最高分395,最低分276
04(全日制)物理化学
一志愿复试56人含士兵计划1人少干计划1人,复试最高分406,最低分276;其中士兵计划332,少干计划245
05(全日制)高分子化学与物理
一志愿复试10人,复试最高分387,最低分302
2024年复试录取情况
01(全日制)无机化学
一志愿复试28人,复试最高分433,最低分337
02(全日制)分析化学
一志愿复试62人,复试最高分438,最低分338
03(全日制)有机化学
一志愿复试27人,复试最高分427,最低分338
04(全日制)物理化学
一志愿复试87人,复试最高分436,最低分337
05(全日制)高分子化学与物理
一志愿复试8人,复试最高分435,最低分349
历年报录比
2024年报考338人,录取114人
2023年
无机化学:报考14人,录取8人
分析化学:报考31人,录取24人
有机化学:报考51人,录取28人
物理化学:报考57人,录取21人
高分子化学与物理:报考10人,录取9人
2022年
无机化学:报考15人,录取10人
分析化学:报考38人,录取14人
有机化学:报考55人,录取25人
物理化学:报考29人,录取21人
高分子化学与物理:报考14人,录取5人
2021年
无机化学:报考17人,录取12人
分析化学:报考55人,录取17人
有机化学:报考60人,录取29人
物理化学:报考27人,录取27人
高分子化学与物理:报考7人,录取10人
五、往年复试细则
以2025年为例
招生计划
130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
045100教育:21人
045106学科教学(化学):13人
070300化学:95人
其中:无机化学:7人,分析化学:20人,有机化学:32人,物理化学:29人,高分子化学与物理:7人
085600材料与化工:3人
086000生物与医药:1人
复试内容及成绩计算
复试过程中主要对考生进行以下两个方面的考核(满分500分):
综合能力考核(包含专业知识、学习能力、创新能力、灵活运用知识能力、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考查)(300分)。
外语能力考核(200分)。
还将组织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包括复试和后续政审两个阶段;对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我院化学一级学科中的无机化学、分析化学、有机化学、物理化学四个方向的复试包含实验、笔试和面试三种考核形式,其中笔试100分(综合能力),实验100分(综合能力),面试(英语200分,综合能力100分)。
高分子化学与物理、教育、学科教学(化学)、材料与化工、生物与医药专业复试为面试考核。
复试总成绩大于等于300分为复试合格,低于300分为复试不合格,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本科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和方向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不合格者即为复试不合格。每门科目总分100分,及格分60分。具体科目将以邮件通知相关专业的考生。
院系认为有必要时,可依程序对相关考生再次进行复试。
调剂复试
本院各学科不接受调剂。
复试结果与拟录取名单确定
请考生登录我校“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查看结果。
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将根据初试复试总成绩(初试复试总成绩=初试成绩总分×0.5+复试成绩总分×0.5)进行排序,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一级学科的复试录取按研究方向进行分别排序。
若一志愿复试未完成招生计划,可能组织二轮复试;具体安排另行提前通知。
进入“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复试考生,复试合格即拟录取。
拟录取名单经审核通过后,由学校统一在网站上公示、公布。
拟录取的非全日制定向就业考生,应在院系组织下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拟录取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应按有关规定签署定向就业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