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院介绍
教育学院具有教育学、公共管理两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设有高等教育学、教育经济与管理、教育技术学、教育学原理四个硕士点,高等教育学、教育经济与管理、教育学原理、教育技术学、教育博士专业学位(Ed.D.)五个博士点,其中教育经济与管理学科为国家重点学科。学院还设有教育学、公共管理(教育经济与管理)两个博士后流动站。
二、招生信息
教育学院(参考2024年)
三、参考书目
610 高等教育学综合
[美]伯顿·R·克拉克著:《高等教育系统——学术组织的跨国研究》,王承绪等译,杭州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
[美]约翰·S·布鲁贝克著:《高等教育哲学》,王承绪、郑继伟、张维平译,浙江教育出版社,2002年版。
陈洪捷、施晓光、蒋凯主编:《国外高等教育学基本文献讲读》,北京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
曲士培著:《中国大学教育发展史》,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黄福涛著:《外国高等教育史》,上海教育出版社,2008年版。
611 教育技术学综合
[美]约翰•D•布兰福斯特等编著:《人是如何学习的: 大脑、心理、经验及学校(扩展版)》,程可拉等译,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
[美]R.基思·索耶主编:《剑桥学习科学手册》,徐晓东等译,教育科学出版社,2010年版。
[美]艾伦·贾纳斯泽乌斯基、迈克尔·莫伦达主编:《教育技术:定义与评析》,程东元、王小雪、刘雍潜等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
四、历年分数线
2024年:55、55、180、355
2023年:55、55、180、355
2022年:55、55、180、355
2021年:55、55、180、340
2023年复试录取情况
复试名单
录取名单
2022年复试录取情况
复试名单
录取名单
五、往年复试细则
以2024年为例
复试基本内容: 复试组将对学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外语口语水平、研究能力、思维能力、创 新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
复试和录取规则
1. 复试权重及最终成绩(百分制):
a) 内地考生:50%*初试各门总成绩/5 +复试成绩*50%=最终成绩;
b) 港澳台生、留学生:复试成绩*100%=最终成绩
2. 初取: 复试结束后,各专业及方向按考生总成绩名次提交建议拟初取名单,经教育 学院复试与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上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审批。 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初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