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472023160 预约报名
首页 > 考研资讯 > 院校资讯

2024年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空间与环境学院硕士复试分数线及复试细则

研加考研罗老师 2024-05-27 12:15:04 人看过

一、组织管理

二、一志愿复试资格基本线及拟招生人数

2.png

初试各项成绩(包括总分和单科)达到报考一志愿专业我院复试资格基本线要求的考生名单请下载附件查看(附件五)。

学院是否接收调剂,将于4月1日左右通过学院网站公布,同时在教育部调剂系统公布,通过教育部调剂系统进行。

三、现场报到及复试资格审查

(一)现场报到

考生需于3月28日中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务必保证时间)到空间与环境学院现场报到,同时进行研究生复试基本情况问卷填答。

(二)资格审查

在现场报到同时需携带下述材料至学院办公室(昌平区沙河高教园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沙河校区实验4号楼302室,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入校)进行复试资格审查。同时最迟于3月27日14:00前将所有材料电子版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lwelf 126.com,邮件主题命名:报考专业代码+报考专业名称+考生姓名,如070800+地球物理学+张三。材料命名:序号+材料名称,如01+审核材料封面、02+诚信复试承诺书...

1、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审核材料封面(附件一)。

2、北航2024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二)。

3、一志愿复试通知书(在北航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下载,无需盖章)。

4、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件正反面需复印在同一页面上。

5、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包括个人信息页及注册页)或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6、现实表现材料(附件三)。

7、考生本人签字的身体健康情况说明(附件四)。对照《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收学历研究生体检工作标准》,确认自身健康状况不符合所报考学院及专业要求的不予录取。

8、应届生还需提供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原件(毕业证书需于开学报到时向学院提供原件与复印件)。

9、往届生需提供以下各类材料:a.学历证书(即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不能在线验证的考生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b.由档案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提供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复印件,并需加盖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若无工作单位,需由档案存放管理部门提供档案内存放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的复印件,并需加盖档案存放管理部门公章。

10、如有其他可以体现考生本人学术水平与能力的相关材料,可提供。

复试材料提交不齐全及材料审核不通过者不能参加复试。考生提交的各类材料需与本人实际相符合,考生需填写诚信承诺。凡不符者一经发现拟录取资格无效。若想保留入学资格且不能在2024年9月开学时报到的考生,复试时须向学院提交书面申请(无模板),说明保留入学资格年限及保留年限内的去向。

四、复试费缴纳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参加复试考生每人需缴纳复试费100元。考生通过登录http://pay.buaa.edu.cn/在教育缴费中查到相关项目,进入后输入缴费码(030+身份证号)按照操作步骤进行缴费即可。请务必于3月28日17:00前完成网络缴费。

五、复试考核

复试采用现场面试形式,思政考核不少于5分钟,专业考核不少于15分钟。专业考核主要内容及分数设置如下:

1、外语水平:满分70分

2、专业背景和相关基础知识掌握:满分40分

3、专业知识、创新及综合素质:满分70分

4、语言表达能力和逻辑思维能力:满分40分

时间安排:

1、思政考核:暂定3月29日

2、专业考核:暂定3月29日

注:现场报到、复试资格审查及具体复试的时间、地点确定后将发布在学院官网,请密切关注。

六、拟录取办法

考生总成绩为专业考核成绩与初试成绩之和,按报考专业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如遇总成绩相同,按照如下顺序拟录取:

1、初试成绩高者优先拟录取;

2、初试业务课一、业务课二成绩之和高者优先拟录取;

3、初试英语成绩高者优先拟录取。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拟录取或拟录取资格无效:

1、思政考核不合格。

2、专业考核成绩满分为220分,成绩不合格者(低于132分)不予拟录取。

3、未按时按要求提交有关材料或提供虚假信息者。

七、复试结果查询

请考生于复试结束1天后登录空间与环境学院网站查询复试结果,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八、申诉及投诉

学院监督电话为01061716670,01061716672,lwelf 126.com,受理考生的申诉和投诉。对申诉和投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院工作小组或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九、本工作方案解释权归空间与环境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所有,未尽事宜参照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相关规定执行。

空间与环境学院

2024年3月23日

二维码.jpg


版权声明:倡导尊重与保护知识产权。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或以其他方式使用本站《原创》内容,违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本站文章内容,部分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修改或者删除处理。

相关阅读:

编辑推荐

热门文章

填写信息获取考研一对一试听名额
姓名:
电话:
报考学校及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