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基本分数线及相关要求,结合法学院2024年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生源状况和初试成绩,确定了本院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分数线。请具备复试资格的考生(详见附件1)按以下规定进行资格审查、参加复试。本院不再另行发放纸质复试通知书。
一、复试分数线
参加复试考生的初试成绩要求为:
总分382分,政治55分,外语55分,专业基础课90分,综合课90分。
二、资格审查
参加复试的考生,须按照当年招生简章的规定进行资格审查,领取复试准考证。
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3月25日上午9:00-11:00。
资格审查地点:法学院凯原楼一层模拟法庭。
资格审查需提交如下材料(请按以下顺序排列):
1.《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已注册考生登录北大研招网https://admission.pku.edu.cn下载打印,本人签字;尚未注册者需先完成注册绑定操作);
2.个人陈述(登录北大研招网下载打印,本人签字);
3.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正反面印在一页A4纸上);
4.本科正式成绩单(须加盖学校、单位人事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5.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生为学生证复印件或所在院校开具的在读证明原件;持国(境)外学位证书者,还需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原件);
6.知情告知书(需考生本人签字,见附件2);
7.诚信复试承诺书(需考生本人签字,见附件3);
8.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提供在国家核心期刊上发表的两篇法学专业学术论文的原件;
9.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还须提供《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原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还须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复印件。
说明:以上1-7项为必需项,8-9项由考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交。
在资格审查时,还须携带并核验以下证件原件:初试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往届)/学生证(应届)。
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考生须对提交的全部报考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在整个招生录取过程中及入学报到时,法学院还将对考生身份和资格进行进一步审查。对于申报虚假或不准确的材料及其它违反招生考试纪律的行为,任何时候一经发现,我校将取消其复试或录取资格;如已取得入学资格或学籍,我校将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参加复试的考生需在复试前通过线上方式缴纳复试费。缴费方式:访问北京大学研招网,登录个人账户,点击左侧“复试缴费”按钮。收费标准:100元/人/次。
三、复试安排
1.复试时间地点:2024年3月25日下午14:00-16:30,考试地点:凯原楼B103。请考生至少提前45分钟到达考场,进行身份验证和人脸识别,并为英语听力考试做好准备,开考后不得入场。
2.复试形式:闭卷笔试。复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含专业笔试成绩90分和英语听力成绩10分。
3.复试内容:考察考生对民法(含民诉)、刑法(含刑诉)等法学基础知识的掌握和运用程度,英文水平和综合素质。
4.参加复试的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复试准考证进入考场,并将其放在桌角备查;复试形式为闭卷,除考试必须的笔(钢笔、签字笔或圆珠笔)外,其他材料和所有电子通讯设备均不得带入考场。请服从监考老师的安排,遵守考场纪律。
未按时参加复试者,将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四、录取规则
1.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及格。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2.复试成绩及格者,按照考生的总成绩名次依次录取。考生总成绩包括两部分,即初试成绩(占70%)和复试成绩(占30%)。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70%+复试成绩×30%。
3.2024年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经学校有关部门批准后,将在北大法学院网站上公布。
五、联系方式
电话:010-62745279;邮箱:gfxy5 pku.edu.cn
北京大学法学院
2024年3月18日